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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日期: 2001年4月27日
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保护水土资源,建设好生态环境,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把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上升到事关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提出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力争21世纪前10年把四川建成西部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 
  
  应该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9年来,我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到去年底,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3.6万平方公里,流入长江的泥沙总量大幅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严重情况正逐步得到扭转。我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已初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但我省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还较淡薄,水土保持这项基本国策还远未深入人心。有些地方没有处理好经济建设同水土保持的关系,忽视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有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个别领导甚至以言代法,严重干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在一些地方,治理力度还不大,生态环境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据1999年遥感测算,目前全省还有水土流失面积22.27万平方公里,其中自然和人为因素新增水土流失面积每年达2000平方公里,与每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大体相当。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并把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切入点。我省地处长江上游,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关键又在于加强水土保持执法,使新的人为的水土流失得到根本遏制。 
  
  加强水土保持执法,首先要面向生产建设单位,面向广大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水土保持方针政策和《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宣传水土流失是中国的头号问题,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增强全社会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加强水土保持执法,当务之急是把遏制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作为重点来抓。既要坚定不移地抓好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又要坚决把水土流失的势头遏制住。对违规造成水土流失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查处。要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编报开发项目水保方案,确保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用于恢复治理。 
  
  加强水土保持执法,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队伍非常重要。要加快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树立起水保执法部门的权威。还要尽快建立全省水保监测监控网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我省水土保持事业正以崭新的姿态步入新的世纪。全省上下要继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扎扎实实抓好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为铸造秀美天府、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