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因特殊的生存环境而形成了特殊的传统婚姻习俗。因与汉文化及其他民族文化的相互渗透,至今已有许多变异,但那些底蕴深厚的古老婚俗仍情趣盎然。历史上,迪庆藏族的婚姻形式有一夫多妻、一夫一妻和一妻多夫三种形式。一夫多妻多限于历史上的上层阶级内,但和汉族的娶妻纳妄不同,一个男子以姊妹两人为妻,婚礼中明媒正娶1人,其他姊妹则逐渐与姐夫(或妹夫)同居为妻。几个妻子无尊卑之分,能和睦相处。一妻多夫是藏族广大平民百姓中最典型的婚姻形式,1949年前广泛存在。在几乎全民信奉佛教的文化环境中,在特殊的生存条件下,男子多入寺为僧或在外奔走,女子在家中操持家业。若一家有几个兄弟,就只为长兄举行婚礼。婚礼后,主妇在自己成婚时的房屋中,可轮流与其他几个弟兄同居。弟兄之间一般不会冲突,因为常有在外的,或者是“弟娶寡嫂”。即使同时在世在家,也不会互相冲突仇视。
随着时代的进步,1949年后一夫一妻逐渐取代了上述两种婚姻形式,但长女留家的习俗一直不变,妇女在家中操劳的程度、主持家业的地位根深蒂固。其余兄弟姊妹或出家、或入赘、或入寺,也有姊妹留做家庭尼姑的。藏族以豪放、深情的歌舞丰富着生活,所以有了歌舞中的婚礼。藏族青年男女在歌会茶会中以歌相识,在相恋后以情歌谈情说爱。婚礼中,男女双方家庭要特意邀请能说会唱的男子充当喜官,作为迎亲队伍和送亲队伍的领头。中甸藏族嫁者(或入赘者)出门前,父母作临行嘱咐。出门时唱告别歌,如泣如诉。届时,喜官手中要捧着洁白的哈达,带领队伍绕柱而歌。
送亲者骑马而行,途中唱路歌村歌,将一份深情藉歌传给途中景物,传给全村人,以喜气祝愿村中万事万物美好兴盛。娶方已在门前列队迎候,备好香案、下马桌和背水女童。当送亲队伍到达时,充当迎亲队伍首领的喜官就上前恭请送亲队伍,喜官在下马桌上下马。有的地方的婚礼,在下马前还要举行迎福仪式。送亲队伍派一个骑手,手擎箭旗往离家门口较远的地方迎候,视为迎福。送亲队伍则唱着福歌而来,表明将福份带来了,呼唤福主来迎接。迎福者听歌后骑马绕送亲队伍一圈,道一声辛苦,然后高喊:“福份来了!”飞马奔向村中迎亲方家门,以示迎来了福份。此时还有情趣盎然的一个“插曲”:送亲的骑手也飞马而前,旨在追赶迎福的骑手,如果追上了,可用鞭子“惩罚”他。其实,这正是青年骑手表演骑技的好机会,且让婚礼中的人们多了一份笑闹之趣。送亲队伍下马后,将哈达献在背水女童的水缸上,以示吉祥如意,然后唱门歌。进门时,迎亲者边蘸水洒向送亲者和新人,边唱“洒水歌”。进门后,送亲者还要唱赞歌,赞扬新人入门的家中祖辈等,然后宣布陪嫁礼物。新郎新娘下跪点灯,披系红绳,就标志正式成婚了。宴席上,新娘夫妇向宾客献茶敬酒,以示谢意。中甸一些地方的婚礼中还有婚宴最后的“厦觉”仪式’:主人为客人献上青稞酒,收下客人的贺礼,然后从喜官开始,依次脱帽致幽默诙谐的笑词,互相取笑,使婚礼气氛更趋于活跃。送亲队伍返回前,喜官还要唱“嘱咐调”,以拳拳之心,请迎方家人亲友善待进门的新人。当晚,迎方家举行锅庄舞会,长的通宵达旦甚至数日不歇。德钦藏族婚礼中歌的气氛更为浓厚,以一套完整的婚礼歌贯穿始终。先以歌求婚。媒人向女方(或男方)父老叔伯献上酒,唱歌求天神龙王之意、父老叔伯之心。送亲队伍和迎亲队伍中的喜官是歌唱的领头者。
在女方家中,迎亲者为催促新人出门,要唱《起座歌》,迎亲者请送亲者起座,送亲者以相应唱词请迎亲者耐心等待时辰的到来。新人出门前,喜官唱告别歌,以美好的语言,留下美好的心愿。新娘出门,唱乘马歌,营造一种吉祥的气氛。然后双方以问答的形式,唱起程歌、拦路歌,一路上,过岔道唱岔道歌,遇桥梁唱过桥歌,见水唱水、见山唱山,见了玛尼堆就要唱敬神歌。送亲者作趣,迎亲者凑趣,一路洋溢着欢歌笑语。在问答唱合之中,送亲者竭力设问,迎亲者就要设法流利应答,若有无以对答的情况,就客气地向送亲者敬酒献哈达,席地而坐的送亲者也就起身前行,使新娘在卜卦决定的时辰跨进新家。到了男方家门口,迎亲者举行迎接仪式,之后,进门又有进门歌。进门后,上楼唱攀梯歌,入座唱卡垫,入歌宴席唱席位歌……。歌声就这样烘托着婚礼的气氛。男方家婚礼高潮中,还要唱圆梦歌,送亲人和迎亲人以美言给婚姻一个圆满的祝愿和美好的象征。在离开前,送亲者唱寄托歌,标志着已将新娘寄托在幸福的新家,恳请新家给她照护。在州内一些藏区,曾盛行抢婚习俗。当有情的男女不能自由结合或无财力举办婚礼时,就由一方结伙背着另一方父母将另一方强拉回家。所谓“抢”,其实也只是一种形式称谓,被
抢的人心甘情愿,过后,抢方托人向被抢方父母赔罪禀明,被抢方父母也一般不再反对,婚事就告成功。
藏民家庭关系 藏族无姓,多取佛经上吉祥词汇做名字,因而相同的很多,常冠以地名、村名或家族名来区别。近年来取汉族姓名的也不少。家庭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的个体小家庭,但也残存着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的习俗,几姊妹共招一夫或几兄弟共娶一妻,不过比例不大。这是在旧社会为了减少门户负担、怕分散家产而削弱势力,以及特殊道德观念(如一妻能服侍诸夫是贤惠等)制约而采取的一种婚姻形式,一般以家庭富裕者居多。通婚范围比较广,一般是等级内婚制。藏族青年男女婚前有社交自由,常可以在牧场里、庙会上及其他节日里寻找意中人,经父母同意,便可结为夫妻,也有父母包办的。不重聘礼。早婚的少,一般二十余岁才结婚。婚礼很热闹,唱歌跳舞,喝茶饮酒,尽兴方散。离婚的少,但比较容易。离婚后男随父,女随母。寡妇再嫁不受限制。藏族对血统关系和祖先崇拜的观念比较淡薄。对死去的长辈,一年以后不再祭祀。对财产和职位,赘婿、养子都可以继承,私生子不受歧视,同样可以承继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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