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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Re:请澄清“文言诗词”这个概念
    无板兄要求澄清“文言诗词”这个定义,作为始作俑者,俺是一定要回答的。而看了诸君的往复辩难,又不免有些头晕,盖枝蔓甚多,不易条理。没办法,且自顾自说两句吧。
这个定义的提出应该在三年多前吧。先把俺当时《札记》里的几段要点抄出来。这些观点俺至今未觉过时——
    “文言诗词,是从诗歌本身的语言层面进行的一种客观界定,而后面几种指称中(如古诗词、古典诗词、旧体诗。今按)则含有诗歌本体之外的因素。
    “名不正,则言不顺,行不远。使用‘文言诗词’这个指称,是以文言为语言载体进行创作的诗歌传统进行自我正名的内在要求。
    “文言诗词……强调的是,我们是在写诗,这才是本质。而诗,只有好坏、真伪,没有新旧。唯一存在的区别或特征,仅是这种诗以文言为载体,而非白话。”
    文言诗词这个概念,是和俺对“实验”的思考同步发生的。提出它,是出于正名的需要,同时期其在写作意识上打破长期习而不察的认知盲区。它并不否定中国传统诗歌文本的历史既存,也不抹杀那些既存的历史文本中蕴涵的文化特性和价值,而只是要求诗歌写作者在更开阔的文化视野中重新审视自身的写作活动,察知其更本质的内涵,察知自己到底在干什么,究竟在承担何种任务。这个界定有很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它不仅是一个技术性的界定,同时是一个有着文化指向性的阐释。而对于安于固有概念框架和写作方式者,自不妨视此新定义为无谓的好事之举。
    简单说,不满意旧定义及其文化指向,乃树立新的。事情就这么简单。只要旧的指称不能逃避俺在《札记》中指出的缺陷,则“文言诗词”这个新界定就有它提出和存在的合理性。
    “文言诗词”是否可以缩略为“文言诗”,或称“文言诗歌”?——这意见俺记得老早前佛爷就提过,好象胡僧兄也有份——俺觉得没问题。这三个概念可以互通,指摄为一。词,究其本质到底只是一种特定体裁的诗歌,是诗歌体系中的一个具有特定形式的支流。词,只是诗或诗歌的一个支属概念。在使用上,“文言诗词”、“文言诗”、“文言诗歌”可以并行不悖,佛爷上面的回帖里已说得很清楚,俺就不赘言了。就减少不必要的葛藤看,俺现在更愿意直接使用“文言诗”这个指称。至少,为解决无板兄在这点上指出的逻辑瑕疵,俺愿意修正。
    除此,到目前为止,虽有种种讨论辩难,俺尚未看到对新界定造成实质性杀伤的意见。文言诗的对应物,不是现代诗,也不是古典诗词,而只是白话诗。姑苏兄用古代白话诗词的存在进行置疑,俺以为不能成立。因为在俺看,文言诗系统的既存是自明的,它在每个时代都具有开放性,从而一些白话/口语倾向较严重的作品也可阑入其中。但必须看到,那些作品在整个文言诗系统里是很边缘的,是微不足道的,根本不足以模糊文言诗系统的基本语言体征。
۝Posted by 嘘堂 发表于 2006-8-23 2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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